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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船舶能耗数据 你报了吗?

来源: 时间:2023-09-08 16:07:50 类别:船员资讯 被浏览:

近日,某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离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机构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指导船方及时进行补报。

海事执法人员在对辖区400总吨以上船舶通过“一网通管”平台比对数据时发现,一些船舶存在提交的能耗报告中燃油消耗种类和数量空白、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船舶能耗数据进行报告、燃油消耗数量错误等相关问题。

下面小编带领大家重新温习一下船舶能耗数据收集与报送的相关要求,并整理了几条典型的问题,如船舶能耗报告的时效性、要求、内容等,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船舶能耗数据报告的管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和《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

哪些船舶需要报船舶能耗数据报告?

4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船舶及进出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需要。

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与内河船舶能耗数据报告要求是?

航次报: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应当在出港报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上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

月度报:以下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采用月度报告,于每月10日前报告上一自然月的汇总数据。

①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船;

②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船舶。

年度报:内河船舶应当于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日历年的船舶能耗汇总数据。

国际航行船舶能耗数据报告要求是?

航次报(境内):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及外国籍船舶应当在境内办理出口岸手续或出港报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航次船舶能耗数据。

航次报(境外):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境外港口离港前应向被授权的直属海事局(上海海事局)报告上一航次船舶能耗数据。

年度报:50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按照要求,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上海海事局报告上一日历年的船舶年度能耗数据及相关证明文件,相关数据应留存至次年年底。

船舶能耗数据收集和记录要求是?

船舶应收集并记录能耗数据,相关记录应保存至少2年。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及进出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应当按照《船舶能效管理计划》 (SEEMP)的要求记录船舶能耗数据。

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内河船舶应当记录每日或者每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

船舶能耗报告具体需要报告内容有哪些?

①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船名、船舶种类、船舶吨位、船舶建造时间等基本信息;

②运输活动数据,包括航行距离、航行时间、营运时间、客货周转量等数据;

③船舶燃料消耗数据,包括船舶主机、副机、燃气轮机、锅炉等全部用能设备的燃料消耗重量与燃料种类。

船舶能耗数据报告的方式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报告:填报网址:https://zwfw.msa.gov.cn在“海事一网通办”点击→“执法监管”→“其他业务”,找到“船舶能耗报告”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船舶能耗报告。

法律责任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船舶应当在出港前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船舶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醒

船舶能耗数据报告是MARPOL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止管理规定》中要求的重要工作,各航运公司和船舶务必重视,充分认识到船舶能耗数据收集与报告的重要性,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成能耗数据报告,助力“双碳目标”更好地实现一起守护碧海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