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巩固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教育活动向辖区各航运企业延伸。要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依法依规依职责精准贯彻落实,坚决控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广泛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推动航运企业“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持续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等普法教育活动。要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和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通知还对进一步做好客渡船安全监管作了任务明确,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积极组织渡运船舶、船员(渡工)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和制度推广活动,主动邀请公众参与、观摩渡船安全检查等深度宣传活动,鼓励公众举报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和参与渡船安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