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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 [院校动态] 中国船舶集团与清华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月2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在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船舶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雷凡培,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旭出席签约仪式。中国船舶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杜刚,清华大学副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尤政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创新合作机制,推动双方深度合作,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产业化能力,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培养优秀人才,共同提升装备研发和保障水平,实现互补双赢。 双方表示,中国船舶集团与清华大学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此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举措。双方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交流对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探索在动力能源技术、工业软件、信息电子、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更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携手提升我国海洋装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努力打造校企合作典范,共同为海洋强国、科技强国、制造强国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签约后,雷凡培一行参观了清华大学导航技术中心实验室。 中国船舶集团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清华大学有关院系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

    2021-03-06

  • [政策法规] 定了!全面取消港口建设费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取消港口建设费。 针对今年的重点工作,李克强指出,要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2021-03-06

  • [船员资讯] 辽港集团新增“营口—泉州—漳州”集装箱内贸航线

    3月4日,随着“仁建19”轮靠泊营口港,辽港集团今年新增的第二条内贸集装箱航线——安通控股“营口-泉州-漳州”航线正式开通运营。 据悉,安通控股“营口-泉州-漳州”航线将与上海泛亚、信风海运开展融舱合作,三方共计投入4条5万吨级的船舶,班期密度为3天。负责新航线作业的营口新世纪集装箱码头公司为“仁建19”轮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作业计划,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快业务受理速度,并通过优化作业路和场地机械调配,保证船舶按计划离泊,以优质服务确保航线高效运营。 依托营口港内贸集装箱的优势地位,辽港集团将持续拓展航线协同合作,不断优化全程物流服务与供应链服务,推进网上业务的办理,进一步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实现企业与客户的双赢。 

    2021-03-06

  • [政策法规] 船舶未按规定使用港口岸电!南京海事局开出《长江保护法》首张罚单

    2021年3月2日,某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国内航行海船靠泊长江南京段某码头作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港口岸电,目前已被南京海事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这是南京海事局开出的长江江苏段船舶违反《长江保护法》的首张罚单。 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要求,具备岸电使用条件且未使用清洁能源的船舶靠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未按规定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南京海事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迅速行动、积极落实,组织局污染防治工作专班会同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对辖区船舶靠港岸电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排查。 3月2日,南京海事局大厂海事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此次涉案船舶到港作业已超过2小时,船舶辅机开启,且未使用清洁能源。经核实,该船具备岸电使用条件,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督促涉案船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船舶相关违法事实进行现场取证,并向相关船员宣贯了《长江保护法》有关要求。调查过程中,涉案船舶及其管理公司积极配合海事部门调查,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目前该船已正常接用港口岸电。 港口岸电设施 长期以来,南京海事局会同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扎实推进船舶岸电使用推广低压示范区建设,督促辖区码头建设满足靠泊船舶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目前,长江南京段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岸电覆盖率已达100%。

    2021-03-06

  • [船员资讯] 因在大堡礁排污,船公司、大副受罚

    一艘利比里亚旗散货船的大副和其船公司因向大堡礁海洋公园倾倒垃圾而被处以罚款。 在被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起诉后,2021年2月26日,该散货船的大副及其公司因向大堡礁海洋公园倾倒了相当于120升家庭垃圾桶的食物垃圾而被处以罚款,并在布里斯班地方法院被定罪。 2018年,“IronGate”在布里斯班和格拉德斯通之间航行时,大副批准向艾略特夫人岛东南约24公里处的海域排放垃圾,该海域位于大堡礁海洋公园,属于澳大利亚水域内。 根据1983年《海洋保护(防止船舶污染)法》,食物垃圾不能在大堡礁海洋公园边界外22公里的海域内排放。 AMSA运营负责人艾伦·施瓦茨(AllanSchwartz)表示,帮助保护澳大利亚珍贵的海洋环境免受航运的影响非常重要。 “我们对船舶造成的污染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2018年对“IronGate”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这一违规行为后,扣留了该船,后来起诉了该船的大副和其公司KairasushippingS.A.。” 对双方的罚款总计约为6600美元。

    2021-03-06

  • [船员资讯] 【地方新规】天津海事局关于全面推进船员证件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3月1日,天津海事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船员证件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天津海事局通告2021年第1号),旨在进一步提高海事政务办理效率,方便船员证件业务的办理,全面推进海事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将船员证件业务纳入天津海事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进程。 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天津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新港海事局、海河海事局、东疆海事局依据工作分工全面开展船员证件业务,行政相对人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上述海事机构办理船员证件业务。 (一)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船员考试中心可办理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船员培训合格证、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驾驶证)、特免证明、外国船员合格证承认签证、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服务簿的补换发、变更以及船员船上培训相关管理工作。 (二)新港海事局、海河海事局可办理无限航区海船船长、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驾驶证)以及服务簿的补换发、变更。 (三)东疆海事局可办理无限航区海船船长、轮机长以外的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船员培训合格证、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游艇驾驶证)、特免证明(东疆海事局签发的适任证书)以及服务簿的补换发、变更。  二、各单位、部门船员证件业务办公地址如下。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市区办事点)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一楼政务大厅; 电话:022-58876104。  天津海事局政务中心(塘沽办事点)、天津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民街202号; 电话:022-58870034。  新港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十一楼; 电话:022-25707398。  海河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汇津街顺河路62号燕赵大厦一楼; 电话:022-58873610。  东疆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联检服务中心二期E座一楼办公大厅; 电话:022-25603132。  天津海事局新版海员证第一信息采集点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民街202号(主采集点); 电话:022-58870034。 天津海事局新版海员证第二信息采集点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天津海事局一楼政务大厅; 电话:022-58876104。  三、随着天津海事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全面推进,涉及船员证件业务办理如有新的变化和调整,我局将及时发布相关通告。同时欢迎行政相对人对我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就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处电话:022-58876955, 法规规范处电话:022-58876383。

    2021-03-06

  • [政策法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加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和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部署,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40号)和《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执行。 二、组织形式 受部委托,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承担并组织开展。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主办,中国航海学会协办。相关评审材料收集汇总、申报人员资格初审等具体工作由中国航海学会承担。 三、评审范围 此次评审专业类别为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舶电子及船舶引航。评审职称为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船舶电子员、高级引航员以及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引航员。其中,船舶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和高级船舶电子员系首次开展评审。 四、申报要求 (一)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由申报人向实际任职单位提出。实际任职单位按照《指导意见》及所附《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下同)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实际任职单位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完整规范。中国航海学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提出补正意见。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专题栏目/高职评申报)查询和下载。 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确认即取消申报资格,3个评审年度内不得参加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对不符合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收回证书;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对于申报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2020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岗位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于2021年3月26日前以邮寄方式递交中国航海学会。申报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号楼409室,邮编:100013。联系人:曲霄(中国航海学会)010-65299792,夏炎(中国航海学会)010-65299795,姜涛(交通运输部海事局)010-6529319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2月10日 附件1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doc 附件2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及表格清单.doc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船员在线网无关。船员在线网仅转载,免费分享给大家,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与船员在线网无关。如涉及侵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2021-03-04

  • [政策法规] IMO发布船上燃油抽样的PSC指南

    2020年11月,IMOMEPC75通过了对MARPOL附则VI的修正案,引入了一种从船舶燃油箱中抽样检测硫含量的方法。新修正案将于2022年4月1日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船东和船上的船员应准备好处理PSC可能提出的不仅从加油船和辅机管线中取样而且要从船上燃油舱中取样的要求。 IMO另外对在船采样发布了新的指南。BIMCO会员可以在此处阅读有关采样规定的更多信息,并下载船上采样的新指南。 在这种情况下,至关重要的是,各国必须加强实施并执行在其管辖范围内运营的燃油供应商的燃油许可计划,既要确保向船舶供应的燃油实际上符合规定的硫含量限制,又要确保燃油达到MARPOL附则VI第18条所规定的高级质量目标,例如,确保燃油符合ISO8217:2017的参数标准: “……燃油中不得包含任何会危害船舶安全或对机械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或对人员有害或总体上造成额外空气污染的添加物质或化学废物。” BIMCO与ICS,INTERTANKO和世界航运理事会一起向MEPC75提交了一项提案,鼓励所有国家对在其管辖范围内运营的加油供应商实施和实施强制性许可计划。该提议目前正在IMO中进行讨论,并有望加入现有IMO成员国/沿海国家最佳实践指南(MEPC.1/Circ.884)。 资料来源:BIMCO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船员在线网无关。船员在线网仅转载,免费分享给大家,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与船员在线网无关。如涉及侵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2021-03-04

  • [船员资讯] 五部委出台重磅政策!这些船舶可在海南加注“不含税油

    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全岛封关运作前 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对不含税油(上述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01 什么是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 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经营范围均含“国内水路货物班轮运输”),并向海关备案,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船舶。 02 本航次是指? 从装载外贸货物的始发港至洋浦以及从洋浦装载外贸货物至目的港的航次。 始发港:首个装载至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 目的港:最终卸载自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 03 加注量如何计算? 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加注量=本航次里程×(燃油消耗率×额定功率÷额定航速) 航次里程以《中国沿海航行里程表》为准。 燃油消耗率以《船舶推进机器轮机说明书》中数据为准。 额定功率以《船舶检验证书》中数据为准。 额定航速以《船舶实验综合报告》或《船体及设备说明书》中数据为准。 全文如下 ↓↓↓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 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 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海南省本地燃料油生产企业凭燃料油出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用于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字样)等有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岀口退(免)税。上述保税油和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本地生产燃料油统称为“不含税油”。本条规定的境内船舶加注的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是指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经营范围均含“国内水路货物班轮运输”),并向海关备案,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船舶。 本航次,是指从装载外贸货物的始发港至洋浦以及从洋浦装载外贸货物至目的港的航次。其中,始发港为首个装载至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目的港为最终卸载自洋浦中转的外贸货物的境内港。 三、本航次所需不含税油加注量=本航次里程×(燃油消耗率×额定功率÷额定航速)。 航次里程以《中国沿海航行里程表》为准。燃油消耗率以《船舶推进机器轮机说明书》中数据为准。额定功率以《船舶检验证书》中数据为准。额定航速以《船舶实验综合报告》或《船体及设备说明书》中数据为准。 四、洋浦港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公式,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核定本航次不含税油加注量。不含税油经营企业按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加注量加注不含税油。船舶可申请累计多航次加注。不含税油经营企业应当将不含税油加油有关信息资料报送税务部门。 五、不含税油的操作、监管流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后至本通知公布前,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已试行加注的燃料油,可参照本通知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船员在线网无关。船员在线网仅转载,免费分享给大家,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与船员在线网无关。如涉及侵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2021-03-04

  • [船员资讯] 频遭天价海运"锁喉"!运价暴涨三倍仍旧一柜难求

    随着近期我国出口直线拉升,国际海运运力紧张、价格暴涨问题愈发严重。调研中,外贸企业反映,部分航线运价已较去年同期翻了3倍至10倍。 国际运价连续上涨令外贸企业苦不堪言,不少企业在网络上痛批国际班轮公司刻意制造紧张氛围、坐地起价、故意“甩舱”等行为,将外贸企业和班轮公司的矛盾再次置于聚光灯下。“一柜难求”问题为何得不到缓解?企业出口为何频遭天价运费“锁喉”?新华财经记者进行了调查。 运费飙涨国际运力紧张程度“空前” 从2020年11月起,我国至北美、地中海和欧洲、南美、东南亚等航线运力紧张问题不断加剧,企业订舱困难,国际运费价格直线上涨,部分航线仅12月就已翻倍。 上海航运交易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上海出口至美西、美东基本港市场运价较2020年年初分别上涨145.67%、68.4%;上海出口至欧洲、地中海基本港市场运价分别较年初上涨264.0%、261.7%,其中,仅12月的涨幅就分别高达95.6%、93.2%;上海出口至南美基本港市场运价较年初上升274.4%,其中,12月最后三周,市场订舱运价几乎每周都以1000美元/集装箱的速度上涨。 北京训文科技公司总经理张辉说,在去年9月之前,国际运费总体保持温和上涨。10月份,企业虽然收到了国际运费可能大幅上涨的消息,但是订舱还算顺利,提前一周就可以订到舱位。11月,订舱难问题突出。企业在11月预定了今年1月初的舱位,却在出运前几天被国际班轮公司通知取消舱位。 “国际运价现在几乎是一天一价的在上涨。以航运公司马士基为例,去年10月到美国迈阿密的价格大约为2800-3300美元/柜,12月份已经涨至6760美元/柜。”张辉说。 天津市某涂料公司负责人说,为了能抢上舱位,企业每次都同时订3-4个舱位,客观上增加了市场的火爆程度。订上舱位后,还要通过支付中间人“好处费”的方式抢集装箱,增加了企业成本。 “我们到美国的运费翻了3倍,到中南美的运费已经翻了快10倍。”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宁波一家国际物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中国出口的海运运费已经涨至历史高点,国际班轮公司积极性大涨,一有空箱就立刻拉往中国。“现在全世界的船都在往中国开,连当地的出口货物都不拉了。” 据外贸企业反映,海运价格暴涨后,铁路运输也出现爆仓现象。豪迈集团有关负责人说,由于海运运价上涨幅度大,铁路运输的性价比凸显,需求显著增加,导致爆仓异常严重,拼箱更是一舱难求,甚至需要“摇号”订舱。目前,郑欧班列每周6-7班班列,爆仓严重。合肥中欧班列每周仅有一班,重庆中欧班列每周仅有2班,这两个班列一并存在爆仓、境内压港、停航的现象。 一柜难求国际运力紧张问题为何难以缓解? 一是,疫情致港口作业率下降,集装箱大量滞留。全球疫情反弹,海外港口大批码头工人因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或密切接触而隔离,港口劳动力大幅削减,码头作业效率下降导致到港集装箱大量滞留,无法按时回流,集装箱短缺问题严重。 广州港生产部经理孙邦成说,集装箱到海外港口清关后,被拖到目的地拆箱入库,然后再周转回码头。现在因为作业效率下降,集装箱到了海外码头后,可能一个月都周转不回来。比如,国际航运公司马士基以前一个集装箱一年可以周转6、7次,现在只能周转2、3次。 二是,租船造箱价格飙升,国际航运公司扩张运力意愿不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火爆的市场行情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一些船公司增加集装箱订单,但受铁矿石价格持续上涨、国际运费上涨等因素影响,租船价格和集装箱造价也“水涨船高”。目前,集装箱船租金已经逼近40000美元/天,而6个月前该价格仅为12000美元/天。集装箱造价也翻了好几番。 宁波某物流公司负责人说,国际航运公司一部分船自有、一部分租用。也就是说,船公司要想短期内扩大运力,只能依靠租船。“船公司没有任何增加租船和造集装箱的动力。不增加运力船公司可以涨价,而增加运力万一投入多了反而可能亏钱。” 天津市航运商务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杨静说,当前的市场行情并不是常态下的正常行情,而是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如多米诺骨牌似的连锁反应。目前,租船的价格上翻了几倍,并且起租期都在8年以上;集装箱新造箱价格也翻了几倍,租期是5年起租。“现在行情下租船,高价租金将持续多年,而受疫情影响的市场行情可能维持不了5年、8年。此外,由于疫情原因,船员不能换班,翻几倍的薪水都招不到船员、船长、大副,各种补给的船管成本都在嗖嗖上涨。” 三是,航运行业高度集中,国际班轮公司掌握议价权。华商纵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承宇说,越来越多的船公司形成联盟,在价格上保持心照不宣的默契。随着市场的优胜劣汰,目前整个市场逐步形成2M、THE、OCEAN三大联盟。这些联盟密切关注和控制运力,以保持高运价,谋取更高收益。 “市场上的玩家太少,船东根本不需要通过合谋的方式达到涨价,大家心照不宣。”天津东疆船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巽良说。 强化监管业内呼吁加强海运能力长期建设 调研中,不少外贸企业反映被国际班轮公司“吊打”。比如某企业反映,与国际班轮公司马士基签订了长期价格协议。企业在12月中旬预定了1月初的舱位,但在出运前被通知临时取消舱位。企业尝试走“协议价”订舱,但无论如何都订不到舱位,只能走“市场价”预定。 一些外贸企业告诉记者,除国际运费外,企业往往还要支付改单费、晚样单费、订舱取消费、拥堵费等费用。此外,需要向中间人支付“好处费”才能订到舱位。 刘巽良说,国际班轮行业高度集中,为保护贸易企业,包括我国在内的不少国家实施运价备案制度。一些国家要求船东将所有收费项目提前备案公示,并且不能进行价格歧视,一旦发现有超出备案内容的收费项目,就会进行大额的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班轮公司乱收费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市场紧张情绪,建议我国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专家还表示,我国应加快推进海运强国建设。 广东一航运公司负责人表示,我国是货物贸易第一大国,是最主要的船舶供应方,但目前我国的远洋货轮数量、船公司国际影响力等海运能力与自身的贸易体量和地位并不匹配,船舶和海运上下游产业链以及衍生服务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现实需求。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主任陈万灵表示,现在一些船公司和集装箱公司投入新产能的意愿并不高。普遍对于运价暴涨的判断也只是短期的市场变动,干预较少,没有认识到加大海运能力建设长期的战略性意义。 “加强海运能力建设不仅为货物贸易形成稳定的支持,更是激发服务贸易的现实需求。”陈万灵说,交通运输特别是海运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我国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可以借此机会,加大海运相关船公司、集装箱企业的产能投入和布局,对于支持货物贸易和提升服务贸易都有长远意义。(记者丁雅雯、李亭、吕光一;参与调研:吴慧珺、陈国峰、王艳刚、朱程、崔璐、吴燕婷、王鹤)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船员在线网无关。船员在线网仅转载,免费分享给大家,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与船员在线网无关。如涉及侵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2021-03-04